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政策及流程

日期:10-31  点击:776  属于:回国政策

一、认证内容和范围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满足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升学、就业及参加各类资格考试等实际需求;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单位和招生单位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提供相关咨询意见。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 :

1、为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提供认证;

2、为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提供认证;

3、为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4、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留服中心仅对下述证书提供认证服务:

1、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2、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办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3、在台湾地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4、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5、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以下国(境)外证书暂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

1、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所获得的毕(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3、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5、违法或违规获取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以及不被所属国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6、跨境远程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7、国(境)外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精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我中心特推出简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程序措施。从2018年1月23日起,所有学历学位认证申请人均可享受快捷申请服务模式,即在线提交认证申请时,仅需上传认证申请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后,可直接进入认证程序,无需再到验证机构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相关链接网址: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说明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05/info13479.htm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线申请: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收费和缴费方式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05/info3085.htm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发票开具须知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05/info57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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